在率先試行刑事和解制度后,蘇州市公安局又一次走在了全國前列,聯合社會力量,成立刑事和解救助協會,可為受害人提供先行賠償,并可為經濟困難的加害方提供“以工代償”機會。
2013年12月31日, 9家熱心于社會和諧和慈善救助、有志于提高刑事執法和刑事和解工作水平的單位會員和近200名個人會員匯聚在蘇州市公安局,選舉產生了刑事和解救助協會的第一屆領導機構。來海鋒集團的董事長吳偉鋒被選舉為該協會的會長,蘇州市副市長、市公安局局長張躍進被聘請為該協會名譽會長。
蘇州市公安局聯合社會力量,攜手熱心企業、群眾,指導成立刑事和解救助協會。根據章程,該協會屬于由企業、個人自愿組成的全市性、專業性、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法人組織。在業務上由公安機關負責指導,并接受民政部門的監督管理。
在日常運行中,協會主要承擔協助公安機關推進刑事和解實施、開展修復被破壞社會關系研究、研究減少社會矛盾及刑事和解當事人回歸社會對策、協調關聯企業提供以工代償操作等工作。
今后,針對經濟困難的加害方,救助協會在對受害人先行實施救助后,可以采用在企業打工、做社區義工等多種方式,為加害方提供償還受害人損失的機會,讓其不會因為經濟困難而失去和解機會。
此外,刑事和解救助協會還可以對公安機關的執法辦案活動,包括案件事實是否清楚、辦案程序是否嚴格、是否尊重自愿原則,是否符合社會良俗,是否公開、公正、合理地辦理案件等情況進行監督,幫助公安機關規范辦案,提高執法公信力。